青岛高新职业学校
您目前的位置:专题页>学校首页 > 教师教育 > 师德建设>正文

青岛高新职业学校(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) 教师规范从教承诺书

发表时间:2023-08-28 阅读次数:103

青岛高新职业学校(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)

教师规范从教承诺书

为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 ,提高教师立德树人、为人师表、廉洁从教意识,增强责任担当,潜心教书育人,争做“四有”好老师,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,我们郑重向社会、家长和学生公开承诺如下:

一、依法治校

坚持教育公平,尊重法律规定的学生基本权利,关心爱护学生,公正、公平地对待每位学生,让每一位学生享受优质的教育。不歧视后进生和有残疾的学生,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。

二、严谨治学

尊重教育规律,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上级各项文件精神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提升办学水平。按照学生培养目标,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,最大限度的培养学生特长,全面提高学生素质。

三、规范收费

实行收费公示制度。规范学校收费行为,不巧立名目向学生收费,从源头上治理乱收费现象的发生。

四、校园安全

强化安全措施,确保学生在校平安。提高安全意识,全方位、多渠道、多手段保障学生心理健康及行为和财产安全。建立完善“预防为主,安全第一”的安全防范体系,居安思危,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的法规建设,坚决杜绝各类伤亡事故,特别是责任事故的发生。

五、廉洁自律

学校领导、教师职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接受学生和家长的钱物,不接受家长宴请,不得以权谋私。

六、尊重家长

教师通过家访、电话、微信等联系方式和学生家长保持经常性联系。家长来校咨询,要热情接待,为家长了解学生在校情况提供力所能及的便利。

七、沟通交流

虚心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认真受理投诉学校积极建立校长接待日制度,校园开放日制度,对群众反映举报的重大问题,我们将认真进行调查,一经查实,严肃处理,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,密切学校与社会和家长的联系。

八、师德师风

加强师德师风建设。师德好,师风正。认真执行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和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等规定,依法执教,爱岗敬业,热爱学生,严谨治学,团结协作,尊重家长,廉洁从教,为人师表。严禁从事有偿家教、严禁接受家长宴请或礼品、严禁向学生推销摊派各类教辅材料。

九、规范办事流程

建立“一岗双责”制度,提高办事效率,建立各部门的协调机制,严格坚持首问责任制。按照“群众利益无小事”的要求,教书育人、服务育人、管理育人,办实事、解难事、做好事。

十、校务公开

广泛接受民主监督。多渠道、多形式向社会及师生公开学校情况,增强校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。学校设立公开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和校长信箱,接受学生和家长的咨询、监督和投诉。

联系电话:0532-58263300

青岛高新职业学校

(青岛市理工高级中学)

2023828